5月7日,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,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调整内容
1.自2025年5月8日起,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1%和2.6%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.525%和3.075%。
注意事项
1.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按原利率执行,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。本通知执行期间,如遇上级政策调整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2.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,借款申请人须配合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调整工作。
公积金贷款利率前后对比表
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5月7日
调整后还款变化示例
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、期限30年、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:
原月供:4135.57元
调整后月供:4003.42元
月均减少约132.15元,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.76万元。
来源:“赣州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